广州附医华南医院精神科 > 精神障碍 >

变态心理之摩擦癖

文章来源:广州附医华南医院发布日期:2013-10-29

摩擦癖是指在拥挤场合或乘对方不备之际,伺机以身体某一部位摩擦或接触异性身体的某一部分,以达到性兴奋的目的,仅见于男性。

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(CCMD-2R)提出的摩擦癖诊断标准是:

1.在半年以上时间内,反复出现摩擦或触摸异性身体某部位的强烈欲望和行为,并以此引起性兴奋。

2.仅见于男性

下述是摩擦癖实例(苏寅畏,1989):

某男,59 岁,已婚;18 岁前后曾因经常偷看女性洗澡和大小便,多次受到责骂或殴打,虽当面认错,过后如故21.岁结婚后,仍经常利用集市拥挤之机混入人群,以生殖器在不相识的女性臀部摩擦或顶撞,获得性快感;有时还搂抱幼女,为此多次受罚被打;49 岁时因猥亵幼女被判刑5 年;释放后又故伎重演检查无精神病症状,自知这是一种丑行,控制不住自己,不能改过自新。

  • 下一篇:下一篇:精神分析式心理治疗对一例人格障碍患者的实践(二)
  • 疾病资讯

    • 广州附医华南医院强迫症的

      强迫症的 /

      强迫症是一种在现代社会中的多发疾病,强迫症是指在人的大脑中出现的强迫性的动作或者行为,有很多人都怀疑自己是否患上了强迫症,那么,强迫症的基本症状都有哪些呢,接下...[详细]

    自助挂号平台

    *贯彻卫计委医改政策 开通网络挂号服务